赵玲律师于1984年入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士学位,毕业后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。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成为执业律师,1995年成立苏州市第一批合伙律师事务所,担任合伙人至今,又于1999年在苏州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。
自从踏入律师队伍以来,赵玲律师凭其良好的职业道德,敏锐的头脑,稳键的处事能力,过硬的业务素质,在业界以及社会各界树立起新一代律师的良好形象。通过二十年来工作学习的积累,逐渐形成了金融保险、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业务专长。拥有了银行、保险公司、房地产公司、外资企业等固定的客户,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,包括诉讼、仲裁以及谈判、起草合同等非诉讼业务。主要客户有: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、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、苏州三洋半导体有限公司、黑松食品(苏州)有限公司、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、台科视讯系统(苏州)有限公司、良维(苏州)电子有限公司、爱尔泰可新材料(苏州)有限公司等。
做好本职工作之外,赵玲律师并没有忘记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。曾担任了江苏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苏州市虎丘区第四、五、六届政协委员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、苏州市WTO法律事务咨询中心专家等社会职务,在为社会服务及参政议政方面做出贡献。
随着律师业的快速发展,法律服务市场对律师的专业化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,一些入行较早的资深律师根据自己的从业经验及兴趣,转向专业化的发展。赵玲律师作为首届江苏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较早的将自己的专业定位在金融保险及公司法业务,法律硕士的毕业论文为《试论抵押权的优先受偿》。
律师的功力在于他演绎法律的过程与技巧,赵玲律师作为一名资深律师,凭其敏锐的头脑,天赋的直感,丰富的社会经验,广泛的知识和交往,知识分子的良知和使命感,以所有这些素质为基础,立志成为业界一流的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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